古人修家谱时的条条框框:五法、六不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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点击次数:2964 更新时间:2020年12月26日14:07:04 打印此页 关闭

家谱,是姓氏文化的载体。家国天下入谱来,家谱里浓缩着中国五千年的历史风云。当我们心怀悚敬,打开一部部泛黄的家谱,尽管千年岁月,万家姓氏,传统家谱里的内容规范,却惊人的相似!不论是赵钱孙李,还是周吴郑王,我们的老祖宗在敬宗收族、恭修家乘的时候,就好像是学生遵照着老师统一要求的中心思想,在各自作文。这个中心思想就是传统谱牒中的俗定约成:五法、六不书。

修 谱 五 法

所谓五法,指的是明族属、别长幼、辩同异、避名讳、参详略。


1.明族属:


礼曰睦于父母之党,可谓孝矣,因而及其妻女族者,所以广爱而明有亲也。

2.别长幼:


长幼之别,惟在行次,故明系之上加次行以别之,使尊卑之伦秩然不混。

3.辩同异:


姓不可混也,是吾族者,虽微不弃;非吾族者,虽显不录。盖明一本之亲而杜谬援之失也。

4.避名讳:


先人名讳,为子孙者,慎不可犯。散徙不知而同者,当改避。若登谱以后不可复蹈此敝。

5.参详略:


谱有三详:德孚内外者必详;奋身科弟者必详;世守四民之业而勤劳于家者必详。又有四略,播迁他郡者略之;考采无征者略之;游荡无家者略之;行检不修者略之。


六 不 书

所谓六不书,就是为了维护谱牒不同于史志的特色,书善不书恶,只以祖德宗功光大门楣教化后人。


一曰弃祖:


祖为身之所自出,有祖而不敬是弃之也。与凡不孝不悌及身非祖脉者皆弃祖类也,故削之。


二曰叛党:


君臣之义同与天地,背君者不祥。凡有藐视王章干明犯义者直与州党同律。大逆无道者不书,欺君蠹国虐害及下民者不书。为书吏舞文连累宗族者不书。


三曰犯刑:


五刑之属三千而罪大者不赦,三尺凛凛自干宪典,国法之所不容,即为家法之所必弃。巨恶已经大辟者不书。绞六点刖者不书。无故将妇人缢死图赖者不书。


四曰败伦:


五伦为天下之达道,彝伦不墩是禽兽也。敢有败常渎乱者严之以肃家声。欺公灭祖者五伦乖唳者不书。


忤逆不孝殴亲致死者不书。凶暴横行殴亲致死者不书。奸生妓生及螟异姓子以乱宗族者不书。


五曰背义:


义者宜也行不合宜则于众弃之勿滋虺蜴荼毒良裔,舆娼优奴隶为婚者不书,母出庙绝不书,失谱牒以乱世派者不书,修谱吝费而自甘弃祖者不书。

六曰杂贱:


贫而贱非贱也甘为下流斯乃一族之所鄙削去其名以为立志污下者劝 。现为奴者不书。为娼为优为隶者不书。为僧道弃辱亲者不书。八岁至十五岁为殇妖者不书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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